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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工作的通知
发布:管理员 时间:2018/1/11 阅读:375 次
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局直属各学校、有关民办学校:

2018年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将至,为让全市师生度过一个安全、健康、快乐和有意义的假期,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基函〔2018〕1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寒假时间安排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2018年寒假时间为2月4日至2月25日,2月25日报到,2月26日上课。各地各校要按要求执行好放假时间,不得推迟放假或提前开学。

二、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各地各校要积极组织广大干部、教师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提升政治理论素养;积极开展教师业务学习,提升从教能力。要充分发挥一线干部和教师积极性和主动性,针对当前当地基础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重点、难点问题,群策群力、开展讨论,按照深化教育改革、发展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要求,提早谋划新一年新学期的工作。

三、科学合理地安排学生寒假生活

各地各校应根据当地实际,密切与家庭、社区的联系,积极探索在社区和学校开设名师辅导站,坚持不强迫参加、不集体上课、不集中考试、不收取费用的原则,根据学生需求开展个别化学习辅导和答疑解难。充分利用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体育馆、实验室等校内外教育资源,开展丰富多彩的创新实践活动。引导学生合理安排假期生活,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劳动习惯和学习习惯。鼓励中小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走进自然、融入社会,丰富生活,陶冶情操。

四、规范布置假期作业

各校要严格执行规范办学、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相关要求,倡导创新学生自主学习、合作学习、网络课程学习等学习方式,切实控制好各科作业累加后的作业总量。提倡布置菜单式作业,让作业具备可选择性。提倡布置活动性、实践性、探究性作业。开学后,教师对学生的假期作业要做到每题必改、认真反馈,不得布置不批改的书面作业。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将假期时间安排告知家长,提醒家长安排好学生的假期生活,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尊重子女的健康情趣,培养子女的良好习惯,避免在假期让孩子盲目参加各种以赢利为目的补习班、兴趣班,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五、进一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意见》(苏教基﹝2017﹞20号)和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意见》(徐教基﹝2017﹞71号),以崭新的姿态、务实的举措、实际的行动,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坚决制止违规补课和有偿补课行为,严禁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严禁在职教师校外有偿补课,严禁参与、动员和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各类辅导班、培训班。

六、切实强化假期安全管理

各地各校要加大教育和宣传,在放假之前,通过召开师生大会、印发致家长书、发放安全教育资料等多种形式,专门开展以防火、防水、防盗、预防食物中毒、预防交通安全事故等为重点的安全专题教育活动,突出防止因玩烟花爆竹等引发的伤害,全面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切实增强家长的责任感和监护意识。各校要严格做好假期安全管理,加强校园安全巡查,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各地要对学校用电、用水、消防、门锁、锅炉、燃气和实验化学品储藏等各类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做好供水设备防冻工作,确保设施设备安全,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七、认真做好放假工作保障监督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督导部门要在放假前对假期工作进行专门部署,把有关规定要求落实到每所学校主要负责人和学校领导班子。学校对2018年寒假工作作出公开承诺,自觉遵守规范办学相关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明查暗访,确保所有的中小学校不发生违规行为。县(市) 区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对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对违反规定的学校负责人要严肃处理,并将处理情况报送市教育局。

七、2018年暑假时间安排

2018年暑假放假时间为7月1日,开学上课时间为9月1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在编制行事历时要严格按照以上规定时间进行安排。

请各地速将本通知传达到本地区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并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徐州市教育局

   2018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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